HG/T2406—92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HG/T 2406—92 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壓敏膠標簽紙(以下簡稱標簽紙)產品規(guī)格、質量等級、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紙張為基材的壓敏膠標簽紙。
2 引用標準HG/T 2406—92 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450 紙與紙板試樣的采取
GB 451 紙與紙板尺寸、偏斜度、定量、厚度及緊度測定方法
GB 2792 壓敏膠粘帶180°剝離強度測定方法
GB 4851 壓敏膠粘帶持粘性測試方法
GB 4852 壓敏膠粘帶初粘性測試方法(斜面滾球法)
GB 7125 壓敏膠粘帶厚度測定方法 渦流法
3 產品分類
3.1 標簽紙分卷筒及平張兩類。
3.2 標簽紙的厚度為除去隔離紙后基材與膠層的厚度,其值由供需雙方商定。厚度極限偏差為±0.02mm。
3.3 卷筒標簽紙的寬度及其極限偏差應符合表1規(guī)定;卷筒標簽紙的長度不應小于表1中的相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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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卷筒標簽紙的接頭個數規(guī)定為:每200m不得多于2個,接頭間隔、角度及總厚度應符合表2規(guī)定。
3.5 平張標簽紙的尺寸偏差、偏斜度應符合表3規(guī)定。平張標簽紙的尺寸規(guī)格用寬×長表示,具體量值由供需雙方合同確定,即指表3中的公稱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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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技術要求
4.1 外觀
壓敏膠標簽紙產品應平整無折皺、污漬、破損、掉粉等影響使用的缺陷,膠層應均勻無氣泡、條紋、溢膠,卷筒產品應卷取結實,無明顯卷曲和縫隙,端面應平整。
4.2 產品性能指標應符合表4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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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印刷適宜性
印刷用壓敏膠標簽紙,印刷結果應與合同規(guī)定的樣品一致。
5 試驗方法
5.1 外觀檢驗,在自然光下,距離樣品20~50cm范圍內用肉眼觀察。
5.2 尺寸規(guī)格及接頭檢驗
5.2.1 厚度測量按GB 7125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
5.2.2 尺寸極限偏差、偏斜度檢驗按GB 451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
5.2.3 接頭材料總厚度,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量具按GB 7125規(guī)定的方法測量接頭處zui大厚度,同時測量接頭附近標簽紙的平均厚度,兩者之差即為接頭材料總厚度。接頭角度用量角器按常規(guī)方法測量。
5.3 180°剝離強度試驗按GB 2792進行。
5.4 持粘性試驗按GB 4851進行。試驗溫度23±2℃,相對濕度60%一70%,使用500±5g的掛錘,測定試樣1h的位移量。
5.5 老化試驗按以下步驟進行。
5.5.1 取160mm×260mm×2mm的玻璃板若干片,將試樣與玻璃板逐個間隔地整齊疊放,試樣數zui多不超過10個。
5.5.2 對規(guī)格為150mm×250mm的試樣,在玻璃板上施加2kg的負荷(19.6N的壓力);對小于上述規(guī)格的試樣,則按其實際面積施加負荷,使壓強為500Pa左右。
5.5.3 在溫度為65±2℃,相對濕度為75%—85%的條件下,保持24h,然后取出試樣在室內放置4h以上。 HG/T 2406—92 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5.5.4 按GB 2792或GB 4851測定老化后試樣的180°剝離強度或持粘性。
5.6 隔離性試驗按附錄A規(guī)定進行。
5.7 起翹性按GB 2792規(guī)定的方法制備好試樣。在溫度23±2℃,相對濕度60%~70%下放置24h,然后檢查試樣是否從試驗板上起翹,每個樣本測定三個試樣,每個試樣都不許起翹。
5.8 印刷適宜性試驗按合同雙方規(guī)定進行印刷,印刷結果應與合同規(guī)定的樣品一致。
6 檢驗規(guī)則
產品須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能出廠。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兩種。
6.1 出廠檢驗HG/T 2406—92 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6.1.1 出廠檢驗項目
a.外觀、厚度、尺寸極限偏差、偏斜度、接頭;
b.180°剝離強度(老化前);
c.持粘性(老化前);
d.初粘性;
e.隔離性。
6.1.2 出廠檢驗抽樣規(guī)則按GB 450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
6.2 型式檢驗
6.2.1 型式檢驗項目為標準中規(guī)定的全部技術要求。
6.2.2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需進行型式試驗。
a.工藝變更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主要原材料變換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c.正常生產情況下每隔三個月或技術質量監(jiān)督部門要求檢驗時;
d.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3 判定規(guī)則
當外觀及各項指標均符合表5中的相應規(guī)定時,則該批產品為相應等級晶。如有一項性能不符合相應規(guī)定,允許加倍取樣對該項目進行復驗,仍不符合相應規(guī)定時,則該批產品降級或為不合格品。
6.4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對產品質量進行驗收。
當供需雙方有異議時,由規(guī)定的質量監(jiān)督機構仲裁。
7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 產品外包裝箱兩側應有GB 191中規(guī)定的關于防濕、小心輕放的標記,在箱側明顯部位應印上或貼有品種、規(guī)格、等級、生產日期和制造廠的標記。
7.2 壓敏膠標簽紙用塑料薄膜或涂塑紙作內包裝,一般用瓦楞紙箱作外包裝,箱內附產品合格證。紙箱用塑料包裝帶捆扎。特殊包裝形式和裝箱要求可按供貨合同規(guī)定。
7.3 壓敏膠標簽紙運輸時,應避免日曬雨淋。防止擠壓。裝卸時不得拋擲。
7.4 壓敏膠標簽紙應在-10℃~40℃,相對濕度80%以下,無揮發(fā)性溶劑存在的倉庫內儲存。存放、應注意防曬、防潮、碼堆高度不超過2.5m。產品自生產之日起,有效期不低于2年。超過有效期的產品,經檢驗合格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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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錄 A
壓敏膠標簽紙隔離性測定方法
(補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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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方法提要
本方法是通過測定在涂有壓敏膠的基材上懸掛固定重的懸重物,將該基材從隔離紙上以180°角剝離一定長度所需的時間來表示隔離性。隔離性以秒為單位。
A2 裝置及工具
A2.1 隔離性測定裝置(見圖A1)。
A2.1.1 懸重物:懸重物由懸重夾、懸重索、懸重容器及砝碼組成。懸重物總重量為10±0.1 g及30±0.3g。
A2.1.2 試樣襯板;試樣襯板由不易變形的硬質材料制成,其規(guī)格要求見圖A2。
A2.2 計時秒表。
A3 試樣及測定環(huán)境
A3.1 按GB 450規(guī)定的方法采取及處理樣品,然后沿縱向裁取試樣。試樣規(guī)格:寬25(+1.0)(-1.0)mm,長250mm未經剝離的壓敏膠標簽紙。
A3.2 測試應在溫度23±2℃,相對濕度60%~70%條件下進行。
A4 測定步驟
A4.1 將制備好的試樣一端用手小心地把涂有壓敏膠的基材與隔離紙剝離約10mm左右。
A4.2 把剝開端的隔離紙類在測定裝置的固定夾上,使試樣與試樣襯板貼平,試樣邊緣與襯板上的垂直線保持平行,試樣未剝離部分應大于襯板上標線與下標線規(guī)定的測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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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將懸重物放置在托板上,并用懸重物上懸重夾將試樣的剝離端的涂有膠層的基材端部夾住,調整托板位置,使懸垂索剛好處于受力狀態(tài)。
A4.4 松開托板的固定螺絲,并迅速將托板移至立桿末端,基材在重力作用下逐漸被剝開。用秒表記錄剝開部位通過襯板上下標線間所需的時間。
A4.5 每個樣本,應當用10g和30g懸垂物各至少做三個試樣,取同一懸垂下的各個試驗的算術平均值t(1)及t(2)作為試樣的隔離性,t(1)為10g懸重物測得的時間,t(2)為30g懸重物測得的時間,至1s。
A5 測定報告
測定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試樣批號;
b.送樣日期、測定日期;
c.環(huán)境條件:濕度、相對濕度;
d.測定結果;
e.其他應報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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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A2 試樣襯板
1-固定夾;2-上標線;3-垂直線;4-下標線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yè)部科技司提出。
本標準由上海橡膠制品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寧波三環(huán)包裝器材實業(yè)公司、上海橡膠制品研究所、上海紡織局印刷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潘江定、居隱翰、崔漢生。
本標準參照采用日本工業(yè)標準JIS Z 1538—82《印刷用粘著紙》。
關鍵詞:HG/T 2406—92 壓敏膠標簽紙初粘性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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